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的通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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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出发〔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出版(版权)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塑造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更好地服务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建设,国家新闻出版署2023年继续组织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出版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建设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大力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新的力量。

二、具体安排

2023年度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着重深入实施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和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遴选推荐计划,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内容优质、创新突出、双效俱佳的数字出版精品和一批技术领先、融合度高、精品聚集、示范性强的出版单位。数字出版精品分为重大类项目和特色类项目,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分为旗舰单位和特色单位,开展分类分层遴选。

对其他已入选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的精品、平台、单位、人才,持续开展培育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委托有关机构继续对出版融合发展优秀人才进行培养,在数字出版有关展会、论坛上重点推介展示数字出版精品项目和优质平台,进一步提升出版融合发展标杆的示范性和影响力,推动出版行业融合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组织

申报单位主管主办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要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遵规守纪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充分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的,还要进行认真考察评估,认为符合申报要求的,汇总后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新闻出版署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

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入选的数字出版精品项目和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制发入选证书、组织宣传推介,并在出版资源配置、发展质量评价、社会效益考核、有关评奖评优中作为参考。对入选的数字出版精品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在协调资源对接、委托重大出版项目方面予以积极考虑。


 附件: 1.2023年度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申报办法.docx    


           2.2023年度出版融合发展示范单位遴选推荐计划申报办法.docx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