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纵深行,出版如何更“融”?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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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坤宁 郝天韵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我们有多种形式的出版业态,不变的是对内容的精加工。”

        “融合发展是手段,最终出版社作为文化企业,其可持续发展还是要回到品牌的塑造和强化上来。出版社只有真正赢得读者的信赖和喜爱,才能行稳致远。”

        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传统出版的内容生产、传播、消费方式正面临着变革与转型。5G时代已来,传统出版的融合发展更是刻不容缓。此时,传统出版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在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实现知识服务转型?2019年全国两会上,政协新闻出版界委员们热议了这一话题。

用顶层设计与项目领跑“融”

        传统出版的转型发展一直是近年来行业热点。委员们认为,传统出版融合发展除了需要出版社不断突破自我、改革创新,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根据产业的发展变化而有相应调整。2004年,出版业开始大规模地转企改制,国家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15年过去了,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潘凯雄认为,对出版业发展的新情况,政策支持要跟上。“新闻出版业要跟上时代发展变化的步伐,重组、孵化乃至新建一些企业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潘凯雄说,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组建之初只有10余家二级企业,而现在已发展到近50家了。“可这些新企业却享受不到税收的优惠政策。现在是‘一团两制’。”潘凯雄表示,新媒体、新业态的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在2004年以后重新组建的,这些企业的投入都不小,却享受不到税收的优惠。“对这些企业的融合发展来说,多少都是有影响的。”

        “目前对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有两大类,一是增值税减免,先征后退;二是所得税减免。对数字出版企业而言,由于不存在转企改制,税收优惠政策就没有被考虑在内,因此没有纳入所得税减免范围之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为此专门提交提案,建议将数字内容产业纳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范围,并针对数字内容产品和网络服务的不同形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家还谈道,传统出版要实现融合发展,需要在技术手段、运营平台、社交媒体等各个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来维持和运作,为此,委员们表示,需要国家层面立项解决,管理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奖励、鼓励措施和办法,加大国家和地方对出版融合的支持力度,也可以设立相关的资金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让出版企业的融合发展没有后顾之忧。

用好内容“融”出好品牌

        出版业拥有大量的内容资源,如何将自己的内容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是委员们接下来探讨的话题。

        “需要加快推进融合发展的进程。”这是许多委员的一致看法,大家认为,出版业需要通过融合,把自己的内容进行深加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译文出版社总编辑史领空认为,在融合发展中,无论怎么变,不变的还是内容。“只有内容好了,读者才会选择你。”史领空委员说,优质内容是出版社巨大的优势。


        在史领空委员看来,大多数人认为所有传统媒体都受到新媒体的冲击,“其实不是这样的,上海译文出版社销售量每年都以10%的速度在增长,我们有多种形式的出版业态,不变的是对内容的精加工。”史领空委员说,凡纸质书卖得好,电子书也一定卖得好,反之亦然。他认为,再怎么转型升级、融合出版,不变的是出版的规律,“出版社有核心资源,需要提高的是怎样把它们开发成拳头产品,因为最终赢得市场的一定是优质内容的产品。融合发展是手段,出版社作为文化企业,其可持续发展还是要回到品牌的塑造和强化上来。出版社只有真正赢得读者的信赖和喜爱,才能行稳致远。”

        对于史领空委员的一席话,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十分认同,他坦言,融合发展中,一定是在牢牢抓住优质内容不放的前提下,再抓融合、抓转型、抓观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