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文化是否处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有两个重要指标,一是是否有一批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精神文化需要的高质量作品;二是能不能对高质量作品运用多种手段实现最广泛的传播。基于这两个衡量标准,应鼓励对数量庞大的作品进行细分,要注重选择优质的版权资源进行传播。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文化高质量发展既需要激励,也需要严格的版权保护
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迅猛,已经广泛应用,在社会和文化发展中都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崛起的力量,它具有高质量、高效率、高效能和高商业价值,需要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适应。
高质量的文化发展既需要有激励,也需要有严格的保护。在中国,版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互为补充,建立了与中国实际相符合的法律法规制度,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未来还需要推广诉前调解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双方和社会的成本;对于恶意的侵权盗版行为,则要严厉打击,达到一定门槛需追究侵权盗版者的刑事责任。
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总干事加迪·奥龙:集体管理架起作者与使用者沟通桥梁
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成立于1926年,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总部设于法国,并在非洲、拉丁美洲(智利)、亚太(中国)和欧洲(匈牙利)设有区域总部。
CISAC在116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25个会员协会,代表着全球各地逾五百万创作者,涵盖音乐、视听、戏剧、文学和视觉艺术等门类。CISAC保护全球创作者的权利,主张其利益。CISAC使集体管理组织无缝代表全球创作者,并确保在世界任何地方使用他们的作品时,版税都能归于创作者。
CISAC于10月26日发布的《2023全球版权收入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创作者版税收入达121亿欧元,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增长26.7%,实现了全面的复苏。
中国是快速增长的市场,而数字版税则是主要驱动因素,期待集体管理组织与数字内容平台的合作更加顺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教授吴汉东:保护文化的根,发展版权产业势在必行
从版权的角度谈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重大,意义重要,我从一个学者的角度,从国际性、时代性和本土性三个维度来谈谈版权产业的发展。
首先,在版权产业竞争这一国际问题方面,版权和它推动的版权产业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功能,它既是软实力,也是硬实力。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保护文化的根,发展版权产业势在必行。
其次,网络产业发展的时代问题方面,网络版权正在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引擎,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直播、网络游戏这些新业态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网络盗版侵权现象仍然存在,网络版权纠纷依然层出不穷,所以我们要正视并且重视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
再次,对于中国如何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这一话题,我认为需要注重高质量的版权创造、高效益的版权运用、高水平的版权保护。
柬埔寨文化艺术部国务秘书隆·波纳西里瓦(Ponnasirivath LONG):版权制度促进文化与市场发展
版权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工具,也可以帮助发展地方文化、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意产业技能、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商业化,在整个社会内实现利益共享。
柬埔寨34项国家法律法规与知识产权有关,2007年,柬埔寨文化艺术部设立了版权及相关权司。柬埔寨还加入了多个与版权及相关权有关的组织和条约。柬埔寨对内和对外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潜力发挥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柬埔寨文化创意产业年营收达22.5亿美元,全球出口额超过2500亿美元。
尽管有着巨大机遇,但柬埔寨还面临缺乏现代化的版权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和技能水平有限、盗版行为频发等方面的挑战。
根据2014年出台的国家文化政策、《2023-2028年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以及《2023年柬埔寨王国政府新五角战略第一阶段》,柬埔寨正在强化版权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政策包括对创作者给予经济激励、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版权内容、保护和传播文化遗产、推动创意作品的国际贸易和出口等。
巴基斯坦知识产权局局长法卢卡·阿米尔(Farukh AMIL):促进青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巴基斯坦拥有可追溯至几千年前的创意财富,艺术和文化代代相传,产生了许多艺术家。在巴基斯坦,大众对艺术、文化和音乐的热爱有着深厚的根基和强大的力量。巴基斯坦的文化和创意产业植根于这些丰富多样的文化、创意和艺术遗产。
然而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巴基斯坦目前仍面临着难以挖掘版权价值潜力和难以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困境。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巴基斯坦相关组织正在付出努力。政府意识到了创意产业的潜力,并采取了措施,通过扩大税收减免来促进创意产业特别是正规电影和音乐产业的发展,激励新兴艺术家创作,并向他们讲解版权知识。而且,最近政府还采取了具体措施来解决侵权和盗版等版权问题。
结合巴基斯坦的实践,建议发展中国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强化执法,并注重知识产权教育,提高民众尤其是年轻一代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应加强推动版权作品的商业转化、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加强与其他公共部门组织的协调沟通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新业态丰富版权规则和理论
没有版权制度保障的环境是难以想象的,正是以为有版权制度的保障,新领域新业态才得以成长;同时,新领域新业态又发展了版权,并且丰富了版权的规则和理论。
比如,民宿是酒店业兴起的新业态,市场上还出现了以房间有投影设备为卖点的民宿,那么,在民宿里用投影仪放视频平台上的节目,算不算侵权呢?即便是在用户已经向平台付费成为会员的情况下,也会有很多具体情况,在何种场合、用何种设备播放可能涉及侵权,这些具体使用场景下的版权问题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于人工智能,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物有创造性,但无法受到保护的话,会不利于文化创新。至于人工智能可能导致类似作品增加的问题,可以考虑推出遴选机制,以判断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独创性如何。
在推动新领域新业态成长的过程中,既要灵活发挥版权的作用,又需要平衡好公共利益与著作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日本文化厅文化战略官中原裕彦:人工智能学习和使用阶段应分开考虑
内容产业数字化不断发展,个人创作者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上的活跃程度越来越高,法律和管理部门需要对由于内容数字化而产生的新用途予以回应。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快速发展,必须制定措施,保护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作品的版权所有者,但也要允许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使用人工智能。
日本《版权法》旨在实现保护版权所有者权益和确保受版权保护作品顺利使用之间的平衡。版权保护“以创造性的方式表达作者的思想或情感”的作品;不包括对简单数据(事实)或思想(文学或艺术风格)的保护。“人工智能发展或学习阶段”和“产生或使用阶段”对于作品的使用情况应分开考虑。
在“人工智能开发和学习阶段”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原则上,可以不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允许不以欣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或情感为目的,用于信息分析(如人工智能开发)的使用行为。如果使用超过了“被视为必要的限度”,或者如果使用行为“不公平地损害了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则将不属于合理使用。
欧盟IP Key中国项目负责人白霁珊:支持建立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
版权是促进商业和创造力发展的工具,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和产业持续发展方面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IP Key中国项目是一项由欧盟委员会指导、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 实施的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致力于在欧盟和中国间创建合作桥梁和平台,共同营造坚固、透明及公平的国际知识产权环境。
在这一项目中,将会支持建立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在立法框架、支持市场准入、加强执法和实践、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领域IP合作方面开展工作。2023年的相关活动包括2023中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大会、中欧司法论坛、2023中欧知识产权刑事执法论坛、2023中欧检察官知识产权交流活动、版权及相关权保护和执法知识交流活动等。
腾讯集团副总裁徐炎:携手国际伙伴开展合作
近30年来,中国互联网行业历经4个阶段,完成了从建立到崛起、至智能化的进化与变革。互联网技术与行业发展,促进互联网版权产业加速发展。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十年发展回顾》显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从2013年的2100多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4009.6亿元,2021年较2013年的产值增长近7倍。
腾讯集团携手国际伙伴,开展了多项版权合作,包括注重国际影视、体育赛事等内容的引进;加强国际深度合作,各细分内容领域国际合拍;企业重视版权价值,打造海外自制内容品牌,自制内容及自有IP出海;开展版权保护国际合作等。
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在大数据时代的涌现,给国际版权保护带来挑战,期待相关问题早日找到答案。
腾讯集团未来将进一步深化版权国际合作,贡献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智慧。
图片来源:国家版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