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学科评估、科技期刊、科研诚信!教育部释放重要信息
来源:教育部网站 2022-09-07
分享到:

8月31日,教育部网站更新了一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

其中,教育部答复第6464号提案“建立科学学科评估系统营造高校创新性学术氛围”时提到,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术期刊管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对学术不端和科技违规行为时刻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破除“五唯”顽疾,改进学科评估,优化指标体系,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评价体系;扎实推进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建设,大力营造潜心科研、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氛围。

111.png

本文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答复第1899号提案“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评估提质增效的建议”时提到,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和面向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新形势新定位,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规范和引领相结合,从评估功能、定位、结构、模式等多个维度深度改革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评估体系,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222.png

本文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

提案内容原文如下:

关于建立科学学科评估系统营造高校创新性学术氛围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学学科评估系统营造高校创新性学术氛围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学术期刊规范管理,改革核心期刊评选方式

2021年6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宣发〔2021〕17号),明确要求提升学术引领能力、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完善学术期刊相关评价体系,着力提高我国学术期刊质量。

为加强学术期刊规范管理,力戒功利浮躁,杜绝“关系稿”“人情稿”,坚决抵制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科技部建立科技期刊预警机制,将存在学术声誉较差、版面费收取过高、稿源分布异常、发文量增长速度畸高等问题的国际科技期刊,列入预警名单;将罔顾学术质量、管理混乱、商业利益至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国际科技期刊列入黑名单,对发表在黑名单期刊上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教育部会同中国科协组织开展对期刊滥发论文问题的专项检查,要求教育部主管在京科技期刊,特别是全年发布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开展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同时,加强对“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涉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的引导规范,引导相关单位在学术评价、人才评价中准确把握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防止简单“以刊评文”、以“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评价学术期刊及论文质量。

二、关于建立更加科学的学科评估系统

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对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作出部署,对学科评估提出具体要求。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强化“质量、成效、特色、贡献”的评价导向,着力改革科研评价,增加创新性指标。以多维破“五唯”,不唯论文、奖项指标,设置“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新药研发”“农业新品种”等指标,多维度评价科研成效。改革学术论文评价,采用代表作评价方法,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避免“以刊评文”,按照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精神,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规定代表作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加强“代表作”和“社会服务贡献案例”评价,通过开放性“留白”,由高校自选、自述,充分体现办学定位与特色贡献,推动和引导高校营造创新性学术氛围。

三、关于系统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保持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健全高校学术规范监督机制,建立并持续落实学术不端与师德失范的处理处罚联动机制,对违背科研诚信行为人从学术、师德、党纪三方面处理,在严肃查处科研诚信重大案件方面,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在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网站、主管部门网站和科技部网站公开通报调查结果,已累计通报20批次500余篇论文的查处结果。同时,科技部开通了覆盖全国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开展诚信审核和联合惩戒,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个人及单位限制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等。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将限制参加有关科技活动。教育部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教育部科技委专家学者资源优势,开展“百名院士委员进校园”活动,组织科技委委员举办各类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四、关于加强科技评价体系建设

2018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注重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推动科技评价标准化建设,研究发布《科技评估通则》《科技评估基本术语》等多项国家标准。

教育部建立健全各种课题评审、立项、中检、结项、清理等公开制度,督促高校专家学者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要求专家客观、公正履职,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不透露评审情况等,并加强对同行评价的社会监督。同时,科技部建立随机抽取、规定轮换、承诺和公示制度。坚持评审过程全程留痕,将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全过程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对于非保密项目,全面推行视频评审、电话录音、评审结果反馈、立项公示等举措,加强评审公正性。向社会公布评审立项规则,评审过程中采取“一人一票”的评审方式,避免少数专家掌握过重话语权。严格执行项目评审回避制度,允许项目申报人在评审前提出需要回避的单位和个人。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术期刊管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对学术不端和科技违规行为时刻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破除“五唯”顽疾,改进学科评估,优化指标体系,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评价体系;扎实推进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建设,大力营造潜心科研、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评估提质增效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评估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等要求。教育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统筹加强与改进教育评估工作。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评估提质增效的建议”,教育部表示赞同,并会在工作中充分吸收。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要求,突出育人导向

在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评估工作中,均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在评估指标设计时紧扣中国高等教育实际,聚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如2021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将思政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等作为评估指标,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第五轮学科评估在以往基础上更加聚焦立德树人,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从思政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等方面全面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把人才培养作为重要核心维度,以人才培养过程、结果及影响为评价对象,突出培养一流人才,综合考察建设高校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投入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就业质量以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建设举措与成效。

二、关于加强协同,合理归并精简评估

教育部积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的要求,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多头评估、重复评估、同时评估”问题,对现有评估项目进行摸查清理,制定清单,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实施统筹。对正在开展的评估项目,予以改进,如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化了评估环节,对于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聚焦人才培养保障能力建设,不再考察具体教学要素环节,进一步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松绑”。

三、关于强化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国家大数据平台和智慧评估机制

为加强对高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和常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减轻高校负担,教育部于2018年建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该平台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关联比对和逻辑校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各项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2022年以来,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高等教育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统筹使用,切实减轻高校数据填报和材料制作的负担。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和面向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新形势新定位,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规范和引领相结合,从评估功能、定位、结构、模式等多个维度深度改革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评估体系,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