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国学会分支机构示范发展专项的通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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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落实《中国科协党组2022年工作要点》和《2022年中国科协学会学术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加快培育一批组织规范、运行有序、引领显著、实力强劲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分支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国学会分支机构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组织实施全国学会分支机构示范发展专项。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遴选支持一批全国学会分支机构,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建设:

1.打造具有学科特色的高质量、国际化学术交流品牌,促进学科发展。

2.组织体现专业优势的科学普及、决策咨询、标准研制、科技成果鉴定和转化等活动,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专项公共服务品牌。

3.为学科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构建全链条成才培育体系,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增强对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组织粘性和联系覆盖,提升会员发展和服务能力。

4.加快数字化发展,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完善符合现代治理的制度体系,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实现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

项目数量:50项

经费额度:10万元/项

完成时间:2023年3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不接受分支机构单独申报,不接受单位联合申报。为提升支持效果,每个全国学会限报1个分支机构。

2.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具备项目执行能力、工作基础以及基本工作条件(人员、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等)。

3.全国学会申报的分支机构应成立1年以上(即由全国学会批准成立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以前),名称规范,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管理机制较为健全,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违规开展活动、违规收费、负责人超龄任职等违法违规情形。

4.基于学会某项职能工作而设立的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生命健康、信息安全、大数据、科技伦理等前沿新兴交叉领域以及所在领域没有全国性科技社团的分支机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学会,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在整改期内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4)近两年年检连续基本合格或其中一年不合格的。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19日前,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计财系统报名(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nk.cast.org.cn/customLoginController.do?login,点击“项目申报”版块的“供应商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各申报单位同时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

3.请各单位在6月20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封皮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评审以带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仅报送无公章材料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4.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也不再另行通知。

5.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申报结束后组织评审。评审后向入选单位印发通知,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学会发展处  张小珍

联系电话:010-68571435

(二)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刘书宇  刘明月

联系电话:13021127518,18810699947

联系邮箱:kjqk2020@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100044)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2年6月8日